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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李艳丽荣获首届南阳“十大法治人物”

浏览:次 / 发布: / 发布日期:2017-12-11 09:52:22
2017首届南阳“十大法治人物”评选表彰活动,由南阳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、市委政法委、市法学会研究决定,经组委会初评、报纸、网络投票、召集评审会议综合评定等阶段,历时8个多月,经《南阳日报》及“南阳政法”等数家政法自媒体,“大河网”、“新浪河南南阳”等社会新媒体广泛介绍、宣传,公示候选人的典型事迹并接受群众评议。12月4日,“法治的力量”2017首届南阳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在市广电中心演播大厅举行,劳动保障监察局李艳丽喜获殊荣。
    李艳丽是劳动保障监察局一名主任科员,2003年参加工作以来,坚持当好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的服务员、宣传员、战斗员、督查员,坚守在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第一线。2012年任科长期间,她主办的南阳市第一起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”案件,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司法衔接开了先河,积累了宝贵经验。她个人曾先后荣获河南省“劳动保障监察先进个人”、南阳市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、“优秀公务员”等荣誉。
    李艳丽是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队伍的一名代表,是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队伍的一个缩影,是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一面窗口。“法治的力量”2017首届南阳十大法治人物组委会给她的评语是:“你是一名热心的宣传员和服务员,面对普通群众,你像一把钥匙,为他们开启合法维权的大门;你是一名坚定的督查员和战斗员,面对劳资纠纷,你像一名战士,不知疲倦地冲锋在前。其实,你只是一名基层的劳动监察员,却用14年如一日的坚守辉映了法治的春天!”正像组委会给她的评语一样,李艳丽做到了一名合格的劳动保障监察宣传员、服务员、督查员和战斗员,在全市人社系统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之时,她为全市人社系统树立了榜样和标准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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